理财APP爆雷,代言人汪涵是否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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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述评:
“爱钱进”APP自称千万用户心中靠谱的网络借贷信息服务平台。然而有投资者发文称该平台2020年6月出现兑付困难的情况,理财产品到期后无法退回本金,希望代言人汪涵可以发声敦促平台解决问题。部分投资者甚至发文要求汪涵解释,偿还本金和利息。
2020年7月2日,汪涵及其团队得知消息后发出声明,向广大投资者道歉,表明其本人和团队已经多次联系平台敦促其解决问题,未来也将和律师团队跟进此事和投资者共同面对。
律师分析:
理财APP 爆雷,平台代言人汪涵是否要承担民事赔偿等连带法律责任呢?
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广告代言人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二是广告代言人明知或应知所代言的是虚假广告仍然代言,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北京市旭伟律师事务所主任贾振江指出:“根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明星代言的广告被认定为虚假广告,代言人明知或应当知道广告为虚假,应与广告主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汪涵在代言时明知或者应知广告内容是虚假的,仍为其代言就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就汪涵海报中提及的‘爱钱进’APP是网贷之家排名前10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需要汪涵核实该数据来源是否真实合法,如该平台当时不是前10名,则汪涵的代言的广告会被认定为虚假广告,有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仅存目前的以及信息来看,无法判断汪涵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提醒:
北京市旭伟律师事务所主任贾振江提醒投资者和公众人物:“一方面,很多P2P平台都利用明星代言高调宣传,也会利用上市公司背景、虚假数据等手段蒙蔽投资者进行非法集资。投资者投资时应当谨慎,擦亮双眼仔细甄别,投资前一定要咨询专业投资人士和法律人士。另一方面,公众人物在进行广告宣传时也要谨慎小心,对广告内容也应当积极调查核实,对自己负责,对公众负责,防止类似情况发生。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公众形象,也是对粉丝和信任者的保护。”(文/王天宇)
来源:人民论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