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文艺路街道联合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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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陈丽平)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9月9日上午,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艺路街道市场监管所、文艺路街道安委办联合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检查整治,严禁电梯“带病”运行。
检查新东方培训学校电梯相关资料,要求负责人及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和电梯检验。
对新东方培训学校负责人强调电梯停用期间要求加强管理,设置安全提示。
检查人员先后对芙蓉中路99号新东方培训学校、解放中路239号慧丰楼、芙蓉中路267号长沙好邻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电梯使用登记、警示标记、应急预案、检验合格情况、维护保养情况、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切实落实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推动电梯安装、改造、使用及维护保养、定期检验等各环节的安全保障落实,消除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保障辖区内电梯使用安全。
检查慧丰楼电梯检验合格情况、安全运行情况。
检查长沙好邻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电梯安全运行情况。
检查发现,新东方培训学校一台货梯,检验合格有效期至今年5月,因超期未检验已暂停使用,检查人员要求负责人及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和电梯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在停用期间要求加强管理,设置围档和安全提示,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检查长沙好邻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电梯维保记录等资料,对检验不合格和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电梯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在长沙好邻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检查发现有2台电梯于2019年8月经检验机构检验不合格,仍在使用;而另外2台新安装的电梯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电梯,并于2020年9月16日前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同时向单位负责人普及特种设备安全常识和风险识别知识,详细阐明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要求加强电梯安全管理,认真履行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做好电梯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及应急处置,以及电梯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工作,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