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食品浪费需要更精细设计
前几天,南京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了一家面包店。原因是执法人员在他们制作间的厨余垃圾内发现了大量丢弃的面包,其中不少是刚刚出炉的。
这些面包被丢弃是因卖相不好,做大了或小了,扁了或丑了。执法人员认为,根据4月29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此行为违法,向商家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约谈。
日常生活中,对于临近保质期的食物处理,通常做法是打折卖。但追求新鲜度或品相的商家有不同思路。他们认为,丢掉不合格的,可以保证面包整齐划一,建立高端、高品质餐饮形象,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至于成本,可以适时调整价格,补偿扔掉的面包价值并持续获利。
商家的“小道理”或许能说通,不代表社会的“大道理”也能说通。如果所有商家都这么干,那么食品浪费现象就会披着“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外衣愈演愈烈,整个社会的财富就会被不断侵蚀和消耗。
消费者的高品质需求并不必然导致高浪费。若要提升品质,大可在生产环节提高技术水平,多做一些成型的“合格品”,少产歪瓜裂枣的“次等品”;另一方面,还需要制定更精细的反浪费成本分摊机制。
此次进行查处的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给面包店这样建议:可以寻找一些途径,比如社会捐赠,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提供给有需要的单位和个人,这对防止浪费和树立企业形象都是有利的。
对很多商家来讲,之所以选择丢弃而非捐赠,是因为这需要成本:包括寻找、识别接受捐赠方的信息成本,人工、运输等费用,还有投入的时间、精力等无形成本。另外,万一转运途中食品过期或有其他差池,责任怎么界定?
不妨看看他山之石。2016年,法国通过了反浪费食物法草案,禁止超市扔掉食物,要求食物经销商将多余食物捐赠给慈善机构。实施两年后,法国超市捐赠未售出产品比例达90%以上。这一法案之所以卓有成效,离不开三方面因素的配合。
首先,商家有减税回报。政府给予商家税收激励,税收减免数额相当于法国食品库存价值的60%。
其次,超市不直接面对受赠者,而是把临期食品交给食品银行、慈善组织等“中间人”机构,再由这些机构分发给有需要的人。
最后,食品回收企业查漏补缺。企业收取服务费,帮助寻找捐赠对象并与食品援助组织配对,同时优化后勤资源,收集和重新分配哪怕是少量的新鲜食品和熟食。这样,即便是身处偏远地区、很难接触到慈善机构的小型商店,也能及时得到帮助。
三者加总,共同降低了捐赠主体即超市、商店的捐赠成本,并且提升了食物的流通效率。类似做法,目前国内一些地区也有尝试,例如浙江金华发起的“共享粮仓”,对加入公益活动的商户提供市场摊位费减免、提升信用分等激励,居民家中的余量食品也可以放入共享仓供有需要的人取用。
说到底,面包扔不扔,不仅事关节俭,更考验全社会能否通过制度构建来最大程度盘活食品资源的能力。反食品浪费法出台后,仍需构建完整的反浪费链条,通过制度设计,打通上下游供需,做好成本分摊,更多地用市场方法解决问题。(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