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举措促进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常态化
11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例行吹风会,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和减税降费工作进展及取得成效有关情况。财政部预算司负责人郝磊在会上表示,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财政部将继续抓好财政直达机制的贯彻落实,并且对今年的直达运行机制进行认真总结,归纳好的经验做法,分析解决存在的一些操作中的问题,针对性地调整完善,抓紧研究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
郝磊指出表示,在保持现行财政体制、资金管理权限和保障主体责任稳定的前提下,将继续坚持今年的“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做法基本不变,拓展直达资金范围,改进完善直达机制,同时加强直达资金管理,着力提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郝磊介绍,具体举措包括以下四点:
一是合理扩大直达资金的范围。今年中央直达机制主要是针对抗疫特别国债和特殊转移支付新增的财政资金。2021年,财政部将适当拓展,并且对纳入范围的项目整体实行直达管理。初步想法是,聚焦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等重点领域,把可以直接分配的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具备条件的专项转移支付和用于直接保基层财力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纳入直达资金的范围。这样安排,直达资金覆盖的领域更广、规模更大、精准度更高,基本上能够实现中央财政民生补助资金的全覆盖。
二是完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今年各有关部门在部际专项工作机制下,集思广益、密切配合,在提高直达资金管理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财政部将进一步完善这个工作机制,扩充部门范围,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行业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职责,完善直达监管体系,加强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做好直达资金专项对账工作,推动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沟通顺畅、协调高效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支撑。财政部将结合新形势、新需要,加快升级改造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拓展数据分析和预警功能,进一步推进部门之间的数据开放共享。各级财政部门也要加紧推进相关工作,继续发挥监控系统的“助推器”和“千里眼”的作用,强化对直达资金的全过程、全链条和全方位监控。同时,我们将抓紧印发通知,明确中央直达资金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并对财政信息系统进行相应的调整完善,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四是把财政直达资金作为今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把直达机制嵌入预算管理流程,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制度保障和约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