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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商务系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激励措施考评办法》出台

编辑:张可杨 时间:2020-05-08
导读: 近日,省商务厅制定出台了《全省商务系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激励措施考评办法》,将深入实施“开放崛起”战略,加快推进开放强省建设,促进我省商务和开放型经济追赶式跨越发展。

  当代商报消息 (全媒体记者 黄萍)5月7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近日,省商务厅制定出台了《全省商务系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激励措施考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深入实施“开放崛起”战略,加快推进开放强省建设,有力促进我省商务和开放型经济追赶式跨越发展。

  《办法》以《湖南省开放型经济考核办法》《湖南省内贸流通工作考核办法》《省政府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省级签约项目履约考核办法(试行)》为依据,对内贸、外贸、招商引资、外经四大业务指标进行考核,并按照各项指标考核办法进行打分。其中,对县市区不进行内贸、外经考核。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激励名额的要求,按经济发展水平分两类(第一类地区为长沙市、衡阳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常德市、郴州市;第二类地区:邵阳市、张家界市、益阳市、永州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自治州)按总分排名,每类地区中各排名前2的市州(共4个)、各排名前5的县市区(共10个),推荐为表彰激励名单。任意一项指标出现负增长或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取消表彰激励资格。被取消资格后的空缺名额,依次递补。

  《办法》根据内贸、外贸、招商引资、外经考核办法对市州、县市区进行考核评分,按相应权重计算总分并排名,提出市州、县市区表彰激励建议名单。省商务厅对推荐名单进行研究讨论,对其考核情况逐一逐项审核,并召开省商务厅党组会研究审议拟激励名单。最后,省商务厅将拟激励名单及激励措施上报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督查室),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由省政府办公厅发文表扬激励。

  《办法》按照湘政办发〔2020〕7号文件规定,参照往年奖励标准,对受表彰的市州和县市区,在开放型经济与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市州和县市区奖励,并在国家和省级商务部门开展的试点工作中予以倾斜支持。

责任编辑:张可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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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湖南麓山律师事务所 李沫律师 湖南简单律师事务所 曾继明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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