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体制限制,不拘一格降人才
打破体制限制,不拘一格降人才
文/邱天
目前划入体制内单位有公务员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
按照职能划分,承担行政职能的,才可以登记为公务员。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的,是事业人员。承担生产经营职能的,是企业人员。
公务员使用的是行政和参公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单位、自收自支单位,工作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就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财政承担部分,由财政列入预算;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在税前列支。
最后一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顾名思义,是国家不拨款的事业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要靠自己去市场上赚取。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如果效益好,其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就会高于公务员的待遇,如若单位管理经营不善,单位的工资就没有保障。比如医院大都就是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在一个单位干着同样的工作,有编制和无编制待遇有很大区别,干同样的活,拿着不同的薪酬。
以前一些政策原因直接安排单位职工子弟和退伍军人进单位。现在进入体制内是凡进必考,要想进入体制内工作都要在编制内招人,进行竞争考试。
在现在单位合并、精减机构、大部门体制的趋势下,想进入公务员、全额单位这些“铁饭碗”单位是不容易的,里面的工作人员一般也不会再出来另找工作。
公务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稳定,特别是在基层,想要从事业单位调动去公务员单位,自收自支调往全额单位那是特别难的事情。
一些公务员单位缺人手时,因为编制有限,就会在一些事业单位借调人手去单位上班,借调人员的工资还是由原事业单位发放,编制也是在原单位,只是在公务员单位工作。
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人才的流动就像铁板一块,基本上无法共享人力资源。公务员编制的除了副科级以上领导去事业单位任职以外,一般都去不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去公务员就更无可能了。
笔者身边就有朋友从事业单位借调公务员单位多年,因为人员编制不一样,至今都无法调动单位。公务员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国有企业使用企业编制,这几乎成了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阻止了单位人才的流动。
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中国地大物博,民间一样藏龙卧虎,奇人怪人多了去了。不只是清华北大的才可以称得上大师,365行行行出状元。
很多高手确实大隐于市。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地方,以学历出身看人识人的套路,未必科学。应该打破一些条条框框,做到人尽其才。
有句话叫英雄不问出处,能上天的不一定是龙,能入地的不一定是虫。985里照样有水货,但凡民间照样有英雄。明代大医药家李时珍曾3次落榜,现有马云第一次高考数学考1分。但他们都确有过人之处。
不能唯985 211、分数高低论英雄;不能以编制内外、出身背景论好汉。
天生我材必有用。我们的领导、组织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从实际出发,把合适的人安排在适合的岗位上。把人用在不合适的岗位是一种人才浪费。
国务院有政策鼓励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辞职创新创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期间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医疗等待遇,由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确定。这就是接地气、从实际出发出台的政策,这是给社会释放活力,推进发展。
体制内的同志可以把学到的本领更好地服务社会,可以用体制内的眼界处理社会上的问题,更好的促进社会的大融合。
允许一部分体制内人员出来创新创业,不是说在单位上岗就不能够创造价值,而是单位的条条框框框住了一些人的视野,有特长的人不好施展拳脚。
允许体制内一部分人员踏入社会这个大舞台,让他们大胆地放手一搏,可以激发更大的活力,创造更多地价值。
不管是体制内或体制外工作一样是为国出力,为社会创造财富。不能以每天在单位打卡、露面就是认真工作。要合理用人,以实际成绩为衡量标准。
有口才就去营销,有社会活动能力的可以去社交,有科研产品的可以带产品入股企业转换为社会生产力。
除国家安全、涉密等不适合流动性的关键岗位外,笔者认为应该弱化编制管理,促进人才自由流动。
干事业应该像大海一样包罗万象,汹涌奔腾,不能够静如湖水。要打破常规,凡有利于国家进步,凡有利于社会发展,有利于科技成果转换,有利于人尽其才的事情都应该支持。
有些事业单位官本位思想严重,本应该干事业的单位,却喜欢比官位。在科研创新领域产生了“官者通吃”现象,以“行政权力”取代 “专业权力”,在一些事业单位谁“官”大,谁“学术”水平就高。
事业单位应该要营造努力干事业的氛围,应该去行政化,要能上能下,能出能进。管理就是服务,不能够一刀切的用行政化模式管理事业单位。
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笔者建议打破条条框框,让体制内人员能进能出,实行体制内外人才共享,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