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出台硬核“12条”为文旅企业降低疫情影响
商报消息 (全媒体记者 符嘉宝)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给文旅产业带来的严重影响,2月27日,长沙出台《关于支持文旅企业降低疫情影响稳定市场经营促进产业发展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12条“硬核”支持措施,统筹疫情防控与文旅市场秩序恢复,将有效降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造成的影响, 促进全市文旅经济平稳增长。
免征企业2月-6月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用
记者了解到《实施办法》推出了建立重点帮扶企业名单、协调处理旅游合同纠纷、暂退质量保证金、加强旅游市场宣传推广、加强文旅活动引导力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租金成本、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争取上级资金项目支持、支持文旅企业提质升级和产品创新、支持等级品牌创建等12个方面的举措。受到疫情影响的景区景点、旅行社、旅游饭店、娱乐演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文化旅游企业均在《实施办法》的支持范围之内。
根据《实施办法》,将建立“一对一”定点联系帮扶机制,协调帮助文化旅游企业切实享受税收优惠、房屋租金减免、贷款利率优惠、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延长社会保险费缴费期、培训费补贴等方面政策。
文化旅游企业将免征2020年2月-6月 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项费用,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市属国有企业和园区对文化旅游经营单位等承租的生产经营性用房,2020年2、3月份租金减半;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等非国有资产类业主适度减免企业在疫情期间租金,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对减免租金超过2/3的业主给予一定补贴。对全市已依法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企业(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除外),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现缴数额的80%。
文旅营销推广活动最高可获5万元补助
根据《实施办法》,在旅游市场宣传推广方面,将采取“政府+企业”组团宣传推广模式。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在疫情解除后两个月内开展的营销推广活动,经文化旅游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良好效果的,给予营销费用不高于30%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鼓励各区县(市)、热门景区景点举办吸引客流有特色的文旅节会活动,对活动影响力大,促进文化旅游 形象建设和旅游收入增长作用显著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 的补助。
对困难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根据《实施办法》,将加快推动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工作,组织文旅消费示范区、文旅购物示范点和文化旅 游消费示范等项目申报工作,并予以专项资金扶持。
在信贷支持方面,《实施办法》要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困难的文化旅游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长沙银行、长沙农村商业银行对于在2020年一季度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履约的文化旅游企业,采取贷款延期、转贷或无本续贷等方式给予3个月的宽限,在此期限不计算罚息。
另外,根据《实施办法》2020年1月24日一2月26日间,由于疫情不能成行而取消旅游合同的,旅行社和游客均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旅行社应退回游客前期所交的预付金(原则上扣除已支出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