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律所”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当代商报消息(通讯员 刘援)受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农历新年伊始,企业便面临着巨大的危机。现已进入3月中下旬,随着疫情的有效控制,湖南已全面复工复产。
疫情防控是硬任务,经济社会发展是硬道理。为了让遭受疫情冲击的企业实现短期内规范、有序地复工复产,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予以保障,包括税费优惠、融资贷款、稳岗就业、财政奖补、市场监管、办事服务等。司法部也印发了《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充分调动整个律师行业的积极性,帮助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面临的难题。
《指南》发布后,律师行业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为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湖南简单律师事务所在第一时间编撰了疫情期间企业风险防范及应对策略,通过微信、邮件、公众号等多渠道进行推送,还特别制定了施工单位的应对策略,为餐饮企业提供“百企百天免费法律顾问”服务,区分行业、精准对接。
在此,简单律所挑选出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普遍关注的几个问题,进行解答:
问:2月份工资如何发放?
答: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区分标准。
例1:员工在武汉地区无法到岗上班。
此种属于政府实施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应当正常支付工资(此处的正常支付工资,是支付基本工资,还是支付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的全额工资,则要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例2: 企业通知员工上班,员工处于自身考虑,决定延迟到岗。
此不明显不同于例1所列情形,企业可与员工协商其未到岗期间的工资支付,如视作调休、事假等,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企业有权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问:企业复工后,多次通知员工到岗,员工仍未到岗,可否视为旷工,解除劳动合同?
答:首先,企业人事部门要做好“通知”工作。通知内容中应阐述企业已复工,请员工于何时到岗,若不能到岗,应向公司书面说明理由。其次,确保通知送达员工,可采用EMS邮寄,并保留送达记录。最后,参照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等内容的约定及实施步骤,进行处理。
对于已经遭受疫情冲击的企业来说,复工复产是大考,如何实现疫情防控和企业发展的双胜利,更是企业的必答题。简单律所将持续关注企业复工状态,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为复工复产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