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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7批次酒类抽检不合格

编辑:张可杨 时间:2020-07-23
导读: 财经媒体 商界平台 www.ddsjm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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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商报消息(全媒体记者 付文峰)7月23日,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最新食品安全抽检情况。近期,该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饮料、酒类、蔬菜制品、糕点、豆制品等5大类食品357批次样品,共检出15批次不合格样品。

  具体而言,茶陵县珍莲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茶陵县洣江液酿酒厂生产的洣江液(发酵酒);标称常德市西洞庭石府酒业生产的新绵大麯(配制白酒);湖南株洲正本弘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茶陵县云盘高粱酒庄有限公司生产的攸水醇(纯正糯米酒);茶陵县平水百姓综合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常德市太阳山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常德大曲(白酒);张家界市永定区喆祥土特产三店销售的,标称張家界驚夢酒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粱酒;祁东县洪桥镇肖文土特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衡阳市衡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养生知宝米酒;标称长沙市毛家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隆平粮社高粱酒共7批次酒类均被检出精度项目不合格。

  据了解,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浓香型白酒》(GB/T 10781.1—2006)中规定,酒精度实测值与产品标签标示值的差值不得超过±1.0%vol,其含量应符合相关要求。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也可能是企业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株洲、衡阳、常德等市州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张可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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