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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举行“戴上我,爱自己”戴盔骑行安全随行公益活动

编辑:张可杨 时间:2020-05-21
导读: 5月20日,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太平洋产险湖南分公司、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单位联合发起 “戴上我,爱自己”戴盔骑行安全随行公益活动。

  当代商报消息(全媒体记者 付文峰 通讯员 邓彪)5月20日,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太平洋产险湖南分公司、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单位联合发起 “戴上我,爱自己”戴盔骑行安全随行公益活动。省公安厅副厅长汤向荣、省交警总队总队长蒋建湘、太平洋产险湖南分公司总经理刘修华、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彭立根、长沙市公安局副局长欧益科等领导出席活动。

  汤向荣在讲话中指表示,加强和创新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必须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必须着力构建跨界共融、数据共享、责任共担、安全共治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命运共同体。“一盔一带”治理,既要靠公安交警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更要靠广大群众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为此,我们再次呼吁:执法部门要带头遵规守法,带头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行业企业要严格自律,严格管束,管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驾乘人员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佩戴头盔、自觉使用安全带,共同创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蒋建湘指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大约80%为未佩戴安全头盔造成的颅脑损伤致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以上。今年4月底以来,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累计举行安全头盔捐赠活动214场次、赠送安全头盔1.2万余顶,现场教育未佩戴及未按规定使用“一盔一带”违法人员2.8万人次。下阶段,全省公安交管部门还将坚持宣传引导和执法查纠并重,力争到今年年底,城市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汽车驾驶人、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

  在活动现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代表的爱人们将安全头盔作为“520”表白日的礼物,叮嘱爱人出行注意自身安全。活动主办单位向经过现场未佩戴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赠送安全头盔和保险,共向骑行市民赠送头盔和保险各500份,获得参与市民的广泛好评。

责任编辑:张可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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