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中院出台《意见》 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驾护航

   来源:当代商报
   编辑:李文豪   
 

  近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有序。

  《意见》指出,全市法院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为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的重要意义。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防控,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坚持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案件,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疫情防控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要依法从严惩处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故意传播病原体、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聚众哄抢、造谣传谣、疫情防控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破坏交通设施、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要依照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等原则,高效化解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民商事纠纷,努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要依法审慎审理金融借款纠纷,积极稳妥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健全完善企业救治和退出机制,积极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有效防控金融风险。要坚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的原则,加大疫情防控期间危困企业的支持力度。要加强因购买假冒伪劣防疫产品受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公正、高效审理相关行政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要强化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意见》要求,要依法妥善变更相关诉讼程序与审理方式,加强网络司法服务,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要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全面开展网上立案、调解、证据交换、庭审、宣判、送达、信访等诉讼事项。深入推进在线诉讼和服务,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在线诉讼平台,就近跨域立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出行、流动,防止出现人员聚集,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和律师参与诉讼。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贯彻落实,为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分析研判,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提高疫情防控期间各类案件的审判质效,促进法律适用统一,统筹协调推进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司法服务保障工作。党员干警要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闻令而动,勇挑重担,积极投身于疫情防控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中去。

  同时,该院还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商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对涉疫情租赁合同、医患纠纷、劳动争议、侵权及破产等案件审理作出具体指导,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所产生的不良影响,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通讯员 李艳 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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